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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一 |
附件 |
温州市鹿城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解释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7-88262806、88262805。 应聘材料邮寄及电子邮箱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纱帽河99号(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邮编:325000;电子邮箱:lceduzgk@163.com |
引进程序 |
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地级市,下同)、市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根据鹿城教育发展需要,确定拟引进人选,采用考核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选聘),经体检考察合格直接录取。
京、沪、苏、浙四省(市)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市学科骨干教师(地市级),县(市、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以选调(选聘)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需求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
选调(选聘)政策 |
调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引进的教育优秀人才,人事工资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
优惠待遇 |
1.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鹿城区“白鹿引才计划”政策待遇,或给予住房安居保障。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调入鹿城工作后尚未安排优惠住房阶段,如其家庭在鹿城区均无住房,可以由区政府免费提供租赁房源或享受财政租赁补助。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租赁补助每月4000元,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租赁补助每月3000元。享受租赁补助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五年。
2. 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或是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经第一学年骨干教师考核合格的,如配偶同为在编在岗教师,并且愿意调入鹿城区任教并经考核合格的,经核准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如配偶为非教育系统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根据其工作特长、岗位性质,由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帮助落实相应工作单位及岗位;其子女就学,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自行选择在鹿城区属范围内学校就读。第三类教育人才子女就学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优先享受照顾安排。第四类教育人才子女就学属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学生的,可优先享受照顾安排。 |
面谈 |
面谈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谈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谈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谈。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