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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速录员。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金华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婺城区、金东区。 二、报名 2017年7月7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510办公室报名,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16号,联系电话:0579-82537070。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三、录用 报名人员由市检察院组织面试,入围者经过体检、考核合格,择优录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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