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A类岗位考察体检通知 |
内容 | 按照《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7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岗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考察、体检人员 各招聘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7月13日(周四)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38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会议室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附件3)并由本人逐项填写,不得遗漏,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2、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 1、2017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A类岗位考察体检(1:1.5)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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