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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曹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分两天进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定于2017年7月15日早7:00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集合,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立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定于2017年7月16日早7:00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集合。 除特殊情况经曹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外,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三、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清晰照片1张,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300元。 四、体检结果 体检后考生要确保电话畅通,体检合格的不再进行电话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或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诊的考生,将电话另行通知,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由于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若有请他人顶替体检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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