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考试招聘2017届毕业生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17届毕业生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涉及2017届毕业生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17届毕业生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因高县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员岗位(岗位代码:16231002),考号为2016123121516的2017届毕业生放弃体检资格,故《公告》规定,该岗位等额递补资格审查1人。 二、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事项 1、《名单》所列所有考生,请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7:50带上以下材料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1)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4)《名单》所列递补资格审查考生还应提供《报考信息表》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经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核实考生相关证件与《岗位表》要求的条件相符后,集中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相符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为下一步考核阶段提前准备好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个人自我总结(含本人简历)、单位鉴定(现有工作单位者)。若到计生办(派出所)出具证明需公函的,可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另外,须弄清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并确认一旦需要即可调档,若不能调档,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最新公招进度。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17届毕业生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2-3日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肪性及油炸性食物;禁食血制品及含铁过大的食物(如猪血、海带、菠菜等)。 二、体检前一日请勿饮酒;晚餐后禁食,12点以后禁饮水;避免过劳。 三、空腹检测项目(如:抽血、腹部B超)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四、女性受检者妇科常规检查前应排空小便;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做子宫(含附件)、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者,尽可能不排晨尿,如已排晨尿或尿量偏少时需补水至膀胱充盈状态后作检查。 六、体检当日不要穿过于复杂的服装,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 七、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患者,请将平日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八、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饰物或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检查或丢失。 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17届毕业生体检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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