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 | ||||||||||||||||||||||||||||||||||||||||||||||||||||||||||||||||||||||||||||||||||||||||||||||||||||||||||||||||||||||||||||
内容 | 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 面试、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和各单位、各县市紧缺人才招聘有关要求,现将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3日统一考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通过对笔试成绩的统计分析,经研究,此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州属单位和内地县市岗位145分;边疆南部6县(元阳、红河、河口、屏边、金平、绿春)岗位120分;特殊岗位110分;定向军属岗位120分;定向基层岗位110分。 二、资格复审 (一) 资格复审方式 今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采取全州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审核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参加6月3日统一考试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25日-27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 (五)递补 1.参加6月3日统一考试招聘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紧缺人才招聘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决定。 2.参加6月3日统一考试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3.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各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单位 按报考岗位由州级相关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 四、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学位证的岗位)、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限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笔试准考证(限参加笔试考生)、户口册或户籍证明(限限制户籍的岗位),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如: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和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随军配偶军官证、加分证明材料等)。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红河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个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 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不区分当年和往届,都必须提交学历认证,请相关人员提前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笔试加分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笔试加分审核表》。父母一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退休人员),还需提交父母一方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由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签字确认后,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聘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试资源,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和体检安排 详见附件 七、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7月23日-27日开放报名系统,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打印准考证。 (二)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聘单位或各县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0873-3732130 红河日报社:0873-3946772 州水利局:0873-3732316 州环保局:0873-3856517 州气象局:0873-3723070 州民宗委:0873-3732463 州教育局:0873-3732149,0873-3732150 州卫计委:0873-3743949,0873-3732176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3-3736773 州交通局:0873-3726232 州文体广电局:0873-3055166 州农业局:0873-3732407 蒙自市人社局:0873-3718891 个旧市人社局:0873-2124227 开远市人社局:0873-7236881 建水县人社局:0873-7662405 石屏县人社局:0873-4855097 弥勒市人社局:0873-6129786 泸西县人社局:0873-6623539 红河县人社局:0873-4623853 元阳县人社局:0873-5643110 绿春县人社局:0873-4222280 金平县人社局:0873-5228918 屏边县人社局:0873-3225636 河口县人社局:0873- 3124264 附件: 1.紧缺人才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6月3日统一考试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州属单位面试安排
4.州属单位体检安排.doc 5.各县市面试和体检安排
6.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审核表.doc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8.笔试加分审核表.doc 9.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在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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