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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城市管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大我县市容市貌的管理力度,满足日趋扩大的县城区域范围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面向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招聘5名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5人,限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限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身高1.65米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剑河县就业局,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一份;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考察 面试由县就业局和县城管办共同组织,按照先报名先面试、个别考察和分批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考察后,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以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审批与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 2.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剑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正式聘用前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获聘协管员月工资为1800元(基本工资1200元,加班补助300元,生活补贴300元),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拨付,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试用期两个月。 八、未尽事宜由县城管办和县就业局共同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0855—5227075、0855—5222117。 剑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剑河县就业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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