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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遵义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蒲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新蒲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限截止2017年8月6日在新蒲新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一届或3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高中(中专、职高、中职)人员报考(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1999年8月6日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及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或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3、截止2017年8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7年8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考办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7695034(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0851-23163875(报名操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0851-28659141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网站公布。
    附件:新蒲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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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