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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114号)、《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7号)、《关于2012年定向培养社区医生政策的专题会议纪要》(平卫〔2012〕125号)、《关于2014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政策的专题会议纪要》(平湖市卫生局专题会议纪要〔2014〕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陆益婷等14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卫计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5023587、89170872)。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3日。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6日 附件:2017年平湖市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毕业生拟聘用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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