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招聘专职会计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招聘专职会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后勤管理工作,有效充实和优化后勤财务人员队伍结构,我单位将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面向全省招聘专职会计3人,工作地点为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 (二)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财政)管理专业,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有一年以上会计工作岗位经验、具备初(中)级会计职称以上人员优先,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具备初(中)职会计资格人员工资4000元/月至5000元/月不等(含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2500元/月。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 执行支队机关文员标准。 (三)具体详情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如有疑问咨询支队后勤处,联系人:段警官、孙警官,联系电话:13578312111、18988300528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查看报名公告简章后结合个人条件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8月5日 报名地点:临沧市人才市场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可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免交报名费,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有意向应聘者请将应聘资料发送至此邮箱(QQ邮箱:564562336)。 报名材料: 1.《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专职会记人员报名申请表》 2.个人简历或者自荐书(1500字以内)一份,; 3.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原件及彩色扫描或者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原件或者彩色扫描件。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表内上传照片(近期免冠蓝底彩照,JPG格式,不得低于560(高),400(宽)像素),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做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复审或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资格审核(2017年8月6日—8月8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及时公示。 (二)实作、面试、政审 1.实作(2017年8月14日上午09时)。由后勤处统一出题组织,形式有笔试、实际操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考试地点为: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布实作成绩(2017年8月15日)。成绩在临沧市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参考人员可登陆网站进行查询。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由考生向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查分申请,会同支队纪委进行核分。 3.面试(2017年8月16日上午09时)。面试统一在临沧市消防支队机关四楼进行,由支队领导和后勤处相关人员负责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互动、专业能力测试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若选择放弃面试、招聘资格的,请提前1天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原件。 5.政审(2017年8月14日-8月17日)。由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会同应聘人员所在派出所统一组织,政审不通过,用人单位将电话进行告知。 (三)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体检 1.确定拟招聘人员(2017年8月18日)。由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实作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2.公示(2017年8月18日-21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请参考人员自行登录网址查阅。 3.体检(2017年8月22日08时)。公示的拟招聘人员按时到临沧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带身份证原件),体检项目和体检医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经过体检,若身体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将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位进行替补,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四)试用期 时间(暂定):2017年8月25日-10月24日。试用期为2个月,由后勤处统一组织。 (五)签订用人合同、上岗 时间(暂定):2017年10月25日。试用期满,由后勤处给出录用意见,报领导审批后,签订正式合同后上岗,正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 四、合同解除与终止 招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沧市消防支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招收人员承担: (一)违反约定服务期限的; (二)严重失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四)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以上实作、考核、面试、公示时间均为暂定,如有其它原因导致延迟或提前的,我单位将以电话通知时间,如未接到电话通知变更的均按照公告时间执行。 (三)报名咨询电话: 临沧市消防支队:18988300528(孙警官)188839119(李警官) 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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