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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17名编外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持有亚伟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23日; (二)报名形式:通过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报名; (三)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凭单位通知,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进行资格复审: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考试(总分100分) (一)计算机速录测试(占50分) 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占50分)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之和,由高至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合同期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合同制书记员工资35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三)合同制书记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咨询电话:8321005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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