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18日—8月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高县人才交流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高县庆符镇正大路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45154) 电 话:0831-5419897 联系人:李泽英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