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慈溪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2名编外用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服务站护士1名; (二)检验士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具有慈溪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7年8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相关要求 1、服务站护士:女性,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2、检验士: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8月30日(工作时间:7:30—11:30,14:00—17:00),报名地点:慈溪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北大街233号)51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照1张。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当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考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急能力、举止仪表、回答问题准确性,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在院内公示3天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4-58586010,联系人:陈女士。 慈溪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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