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委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需延长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现公告如下: 一、拟派遣岗位及人数 (一)曲靖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 文秘岗2人。 (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 1.文秘岗1人; 2.律事务岗2人。 二、专业要求 文史类、哲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财政学类、信息与计算机学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8月前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六)愿意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业绩评定、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请应聘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8:30至2017年9月10日18:00。 2.报名需填写的表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表》、《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发表作品、获奖证书及在单位表现(需加盖公章)、电子照片等对应的证明材料。 4. 将上述材料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Ctouhr@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学校)+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及业绩评定 对报考中共曲靖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文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及业绩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纪检监察、党务、文秘等相关基础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报考政法委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业绩评定、笔试结果,应聘人员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以具体电话、邮件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面试采取撰写材料(现场抽题)、个人陈述和考核组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及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1.曲靖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文秘岗的综合成绩按业绩评定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加权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文秘岗、法律事务岗的综合成绩按业绩评定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加权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组织考察和聘用 考察方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录用的人员,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一次递补。 五、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硕士研究生月工资为3000元,博士研究生月工资为3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并派遣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工作。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二)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聘用后,硕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8万元,博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10万元。 (三)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年内,聘用单位发放400元/月的住房补贴。 (四)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并禁止参加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的其他公开招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曲靖经开区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874-3337277(曲靖经开区纪工委) 七、其他事项 (一)报销报考考生参加考核的往返交通费,往返交通费低于2000元的实报实销;往返交通费高于2000元的,按2000元报销。 (二)考核期间的食宿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922588 李女士 0874-3330978 王女士 0874-3312876 贺先生 附件: 1. 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 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表 4.国家级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xls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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