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公告 | ||||||||||||||||||||||||||||||||||||||||||||||||||||||||||||||||||||||||||||||||||||||||||||||||||||||||||||||||||||||||||||||||||||||||||||||||||||||||||||||||||||||||||
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对我县因考生在体检考核阶段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二、递补事项 请递补人员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7:50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庆符镇恒远兴城4号楼,高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集合,完善相关手续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递补名单中“备注”栏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于体检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参加体检: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三江人才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请递补人员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三)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请各递补人员,为下一步考核阶段提前准备好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个人自我总结(含本人简历)、单位鉴定(现有工作单位者)。若到计生办(派出所)出具证明需公函的,可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另外,须弄清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并确认一旦需要即可调档,若不能调档,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最新公招进度。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4日 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2-3日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肪性及油炸性食物;禁食血制品及含铁过大的食物(如猪血、海带、菠菜等)。 二、体检前一日请勿饮酒;晚餐后禁食,12点以后禁饮水;避免过劳。 三、空腹检测项目(如:抽血、腹部B超)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四、女性受检者妇科常规检查前应排空小便;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做子宫(含附件)、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者,尽可能不排晨尿,如已排晨尿或尿量偏少时需补水至膀胱充盈状态后作检查。 六、体检当日不要穿过于复杂的服装,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 七、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患者,请将平日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八、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饰物或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检查或丢失。 高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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