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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黎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生及特岗教师转聘人员体检结果公示
内容
    黎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考生及黎平县2014年参加特岗教师到2017年服务期满待转聘为正式教师人员的体检工作于8月26日进行。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考生和特岗教师转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 示 期:3天(2017年8月28-30日)。
    2、对体检结果公示为合格的考生,请在8月28-31日前到黎平县招聘办公室(黎平县人社局三楼干部)开具提档介绍信(考生来开提档介绍信前必须先了解自己档案当前所存放地点),并于2017年9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交县招聘办公室,逾期不来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2017届毕业生,原用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同时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体检结果为异常的考生或为生理期(经期)、产褥期已参加体检的考生(含特岗教师),请在8月31日前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查(补检)纸质书面申请(属外地区考生可将申请书传真到黎平县招聘办公室,来参加复检、补检时提交申请书原件),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补检)处理,最终定为放弃体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参加体检的特岗教师,体检结果为合格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转聘政审考察等相关工作。
    5、体检结果为孕期或申请延期体检的考生,待分娩结束半年后再提出书面《补检申请》,补检有关项目。
    6、复检、补检具体时间待定,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有关复检、补检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7、县招聘办传真号:0855-6223326
    8、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
    0855-6223326(县招聘办公室)
    附:黎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转聘人员体检结果公示表
    黎平县招聘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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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