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肇庆市广播电视台招聘采编岗位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3日后出生)。报考人员报名之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公开招聘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dzq.hrss.gov.cn/)网站和肇庆手机台(http://zqsjt.qingk.cn)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3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肇庆手机台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报名地点:肇庆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星湖大道广播电视中心大楼3楼,联系电话:0758-2781393,联系人:蔡之明。 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均计算至2017年9月13日。 (三)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三部分,由肇庆市广播电视台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以采编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7年 9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肇庆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六楼 2. 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现场采访并分招聘岗位制作广播、电视作品的方式实施。 技能操作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面试考生从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以两项成绩合计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参加前两项考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公布 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成绩在肇庆手机台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肇庆手机台同步公布。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台支付。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肇庆手机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市广播电视台研究提出意见,经肇庆市委宣传部审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三)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 请考生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咨询电话:2781393(肇庆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 投诉电话:2275767(肇庆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八、本公告由肇庆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负责解释。 肇庆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8月31日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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