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绵阳梓潼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本院工作需要,经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聘用合同制书记员10人(6男、4女)。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的公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18至28周岁(1999年9月25日至1989年9月25日出生); 2.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 3.文化程度: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地点:梓潼县人民法院政治处415办公室。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技能测试(100分) (1)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50分; (2)汉字速写50分。 2.面试(100分) 按照聘用岗位3:1的比例,从技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技能测试和面试预计于2017年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排名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技能测试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三项成绩均相同,安排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根据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有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梓潼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梓潼县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聘用人员与梓潼县人民法院签定为期5年的《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工资、补贴及奖励执行本院同类工作人员待遇标准。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聘用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梓潼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女士 谢先生 联系电话:0816-8211327 监督举报电话:0816-8222163 附件:梓潼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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