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珠海市公安局增设合同制职员招聘职位的公告 |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局研究决定,在2017年8月15日《珠海市公安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公告》基础上,增设职位,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1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8日(报名时间截至8日24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使用电脑填写《珠海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hgazp@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合同制职员招录职位X报名(姓名)”字样,如:“合同制职员招录职位七报名(张三)”。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2份,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学位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招聘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标准、要求与2017年8月15日《珠海市公安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公告》相同。被聘用人员属辅助类合同制职员,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确定级别,享受对应的辅助类合同制职员薪酬标准。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49959。 附件:珠海市公安局合同制职员招聘报名表 珠海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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