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开展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选调科员1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副主任科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主任科员),报考人员需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 2.面向全市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选调科员5名,仅限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员报考。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问责,守纪律、讲规矩,勤奋敬业,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规范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6.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7.所学专业为法律、审计、财会、中文、经济、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jsjwxd@163.com。 以上所有证件须分别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勿压缩打包)。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19日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将集中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我们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并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考试测评与资格复审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9月下旬,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报名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表彰奖励复印件(或证明)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任职经历、获奖情况、近三年业绩报告及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具有专业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3.考察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将由专人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事宜将以电话、短信息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二)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岗位工作。 (三)石景山区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jw.bjsjs.gov.cn/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联系咨询电话:88699313、88699314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监察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1: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 2: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填表说明 3: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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