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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酒泉市直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第一期)公告以及程序要求,拟选调人员在正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前,需借调至报考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单位。2017年市直单位拟选调王新等23名同志自2017年7月25日起在选调单位试用,现试用期已满,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17年9月11日至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2615419 附件下载>>> 2017年酒泉市直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第一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公示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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