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下半年湖州市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涉及25个主管部门,招聘岗位36个,招聘人数4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条件按照附件1确定;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之后出生); 特别提醒:梅溪镇殡葬管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0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8:30—16: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材料: 1.《2017年下半年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鉴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从事的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工作和急需用工的现状,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录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安吉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此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若递补不成功,可按“就近追溯”的原则递补(时间最长可追溯至上一年度内),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和安吉人力资源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022949。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所有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点击下载>>> 1.2017年下半年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2017年下半年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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