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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关于调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8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遵市人社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关于2017年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石健等4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现拟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等方式与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 0851-27759871 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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