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广州市黄浦区穗东街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公告 |
内容 |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员1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等农业行业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8.本街居民应聘的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栋穗东街道办事处二楼211室(电话020-82066496;020-82066893)。 (三)报名资料 报名者需本人携带《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明、最高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四、工作待遇 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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