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运河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若干名,其中城市管理序化队员4名、巡防队员3名、农贸市场管理人员5名。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从事城市管理等社会管理工作。 3、运河街道周边户籍,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身高条件: 城管序化队员及巡防队员年龄要求:20周岁至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年龄要求:25周岁至45周岁(即1992年1月1日至1972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米(含)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双眼祼视力0.8以上,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 5、复员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身高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共5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旺大楼三楼304室运河城管中队,联系电话:86284310。(东湖北路与湖潭路交叉口东北侧) 3、报名时由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聘用后,城管序化队员及巡防队员与杭州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派驻运河街道办事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的用工管理及工资报酬等待遇,参照运河街道平安巡防大队相关规定执行。农贸市场管理人员与农贸市场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的用工管理及工资报酬等待遇,参照运河街道农贸市场相关规定执行。 余杭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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