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公告 |
内容 |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为赣州市司法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公证员助理岗位:4人 二、岗位说明 1、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调查取证、立卷归档; 3、审核公证当事人的资格及其提交的证明材料; 4、草拟、修改委托书、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书; 5、进行法律检索,撰写法律备忘录、法律分析意见及服务方案; 6、其他公证法律事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法律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取得法律(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①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并具有一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③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法律(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④具有三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周一 )——10月25日(周 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江新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写字楼三楼。 3.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小组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由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主要对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适岗性进行测试,面试合格者将在赣州市司法局网站(www.gzssfj.gov.cn/)予以公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同时缩减招聘人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考察 由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司法局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试用2个月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由赣州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条款管理,享受赣州市赣南公证处临时聘用的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锐 联系电话:0797—8231641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2017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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