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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现将体检、政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二o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二)上午八点。 2、体检地点:寻乌县人民医院。 3、体检对象:面试后入闱体检人员。 4、有关事项: ①体检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十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在县人民医院门坪集中; ②所有体检对象应空腹体检; ③体检费由个人缴纳。 (二)政审 入闱体检对象于十月十七日体检时应携带由户口所辖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集中体检时交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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