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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有文秘工作经历的优先。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 4、具有温州常住户口。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应在2017年11月6日(下周一)下午15:00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等资料,向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公室1208(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报名。 2、经考核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86999905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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