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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文件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刘晓丽、陈慧华2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录用刘晓丽、陈慧华2位同志为自治区红十字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上述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1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5768029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7号 邮编: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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