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阜阳临泉县2017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班子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2名、副院长15名,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聘的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的院长、副院长,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乡镇或街道卫生院。 二、公开选聘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临泉县卫生系统内在编在岗人员。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 (3)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服从组织安排。 2.学历要求 (1)选聘院长的人选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选聘副院长的人选 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任职年限 (1)选聘院长的人选 须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副院长岗位工作满两年; (2)选聘副院长的人选 须在县内卫生系统内工作满三年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要求 选聘院长人选的年龄在50岁及以下;选聘副院长人选的年龄在45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50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其他按规定影响聘用的。 三、公开选聘的程序 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人事股。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 县卫计委会同县人社局按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公开选聘人员,并在委网站进行公示。 3.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每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3:1进行开考,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计划选聘人数。 4.笔试 笔试分为院长报考人员试卷和副院长报考人员试卷,内容均包括管理常识、卫生政策与法规、乡镇卫生院日常工作案例分析等,重在考察平时知识储备和实际工作能力。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工作交由第三方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分别确定院长、副院长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约20分钟),主要考察思维与表达能力、管理与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开拓能力等。 6.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成个人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等额比例分别确定院长副院长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卫生二级机构相关人员参与实施,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谈话及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拔岗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品德、能力(包括管理、协调、应变、开拓能力等)、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 7.任前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任人选。对拟选任人选在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任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规定为相应人选办理调动、聘任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1.为保障本次选聘工作全程信息、过程及结果公开,相应工作有序,本次选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详见临泉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文件。 2.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人事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58-6599001 临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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