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做好我街国土资源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国土资源协管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持驾照者优先。 (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能应付日常的公务文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界限:)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1.按东沙街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6楼603室,联系人:梁海敏,联系电话: 81496032。 (三)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开考人数: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后方能开考。 五、考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一)面试 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二)面谈 1.组织形式: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面谈、互动等形式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 (三)综合成绩 面试、考察按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的70%和面谈成绩的30%计算。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中,综合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确定聘用人选 1.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东沙街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后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32;监督电话:8149602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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