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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李雪霞考生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李雪霞考生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4日)。对拟聘用的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1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鹿寨县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3楼;邮编:545600,监督电话0772-6820319),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17年柳州市鹿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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