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岗位: 1.局办公室文职工作人员1名。 2.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局办公室文职工作人员 1.2016、2017年高校毕业生;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5.中共党员或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符合河池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或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根据职称、学历、工作年限调整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表电子版、毕业证扫描件(或图片)、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发送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邮箱(hcfcxt@163.com)报名,同时提供1—3篇能够真实反映自身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和作品。 面试时,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河池市翠竹路51号)复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察人选。 (三)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是否符合河池市公益性岗位条件,请到河池市就业局服务大厅(地址位于南桥附件)咨询。符合条件且被聘用的,再由单位负责向市就业局申请公益性岗位。 (三)《劳动合同》签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合同。 (四)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告长期有效。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2259199,1890****464;联系人:牙先生。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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