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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乐清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新闻相关专业; 3、具有一定文字工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服务精神; 5、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予录用。 二、招录办法 主要采取考察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招到为止,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虹桥镇综合治理办公室A202(虹桥镇人民政府东首楼二楼),咨询电话:62350002。 报名方式:有意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照一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中共乐清市虹桥镇委员会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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