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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文件精神,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等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已经确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如有疑义或投诉,请于公示期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25-85811025,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http://zs.njucm.edu.cn/front/news/detail/1086.html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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