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的通知 |
内容 | 研究生院、各学院: 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27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及时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7日8:00至12月1日18:00 各招录机关将于11月27日8:00至12月3日18:00组织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scs.gov.cn/gazk2018 )网上报名。 三、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四、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21日。具体安排为: 1月20日9:00—11:30 申论 1月20日14:00—16:00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1月21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化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基本信息需严格按照本人身份证上信息填报。 2、填报职位:每名毕业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除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铁路、交通、民航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等职位外,报名系统中还设置了“地方职位1”和“地方职位2”。不符合以上职位条件或无意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可以选报“地方职位1”,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获得参加考试资格。12月1日18:00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系统将统一自动将考生报考志愿调整到“地方职位2”,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获得参加考试资格。“地方职位2”考生不能自行选报。设置“地方职位1”和“地方职位2”主要为了使考试获得参加考试的机会,将来成绩可在各地方招警考试中使用,二者没有本质区别。 3、跨省调剂: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硕士毕业生和各公安专业第一至第七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之和(学分绩点与公务员笔试成绩各占50%)排名前10%的本科毕业生有资格参加调剂。符合调剂资格条件的毕业生于4月中旬登录专题网站报考跨省调剂省份职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省(区、市)的职位。其中,已被中央国家机关(含公安部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毕业生一旦进入调剂省份面试人员名单,不得再参加生源地公安机关面试。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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