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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正式在编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察,现将拟聘用对象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自2017年12月4日起至12月13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社保局和卫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要求: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 4、监督电话:市人力社保局:87101355;市卫计局:87101401。 附件:2017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拟聘用对象名单.doc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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