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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平阳县综合执法局山门中队协管员1名、社工1名。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平阳县综合执法局山门中队协管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3、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4、会说闽南话。 (二)社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需持有会计证,有村账代理经验者优先。 3、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 12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平阳县山门镇党群工作办公室 3、联系电话:13958940083 4、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退伍证、会计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填写好《山门镇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5、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才派遣代理。提供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工作满一年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未尽事项,由山门镇组织办公室报请镇委研究决定。 附件: 山门镇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山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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