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路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工作地点根据岗位需要调配。招聘人数: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员。部队退伍军人、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文体等其它特长的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交通协管员工作情形的。 四、工作待遇 (一)高速路交通协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400元)、绩效工资(人均每月1200元,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和服务年限工资(按支队规定,以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从下年起月工资增加70元;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从下年起月工资增加50元;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增加)组成。如省、州辅警管理办法实施后,工资待遇按新规定作调整。 (二)交通协管员经聘用招录后与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并统一配发服装等相关装备。 (三)交通协管员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考试。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政审、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 18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大理市巍山路284号车管大楼3楼报名处)。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支队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体检 报名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合格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报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公文办理基本知识。 (五)面试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研究决定 由支队党委根据体检、考试、面试、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的领导下,由支队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872—2122986。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72—2121844,章国樱。 附件: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招录报名表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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