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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详情见《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报考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报考广州地区招聘单位应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有过参加邪教组织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情形的。 附件: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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