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5人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上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127号)和《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虞公政治〔2017〕234号)等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115名,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微博公众号查询: 1、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hangyu.gov.cn/ 2、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网上服务中心“公告栏” 网址:http://www.sxsyga.gov.cn 3、“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 4、“上虞公安”微博公众号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2、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常住户口(以2018年1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1月6日至2000年1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文职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退役士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以上文化程度; (二)资格条件 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或曾在该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2年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9、截止到2018年1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注意事项 1、确定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均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按公告中的时间节点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务必引起重视,及时登录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于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在“相关网站和相关公众号”上公布。招聘职位取消后,将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需要改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9日下午4时之前前往上虞区金盾劳务服务中心(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7号1号楼1518室)重新报名,并换领《准考证》。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项目只测试一次。 5、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招聘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网上服务中心”网站“公告栏”中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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