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省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行政管理职位科员:1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体条件: 1、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行政管理(a120401)、行政管理(b120402)、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新闻学(b050301)、应用语言学(b050106)、汉语言文学(b050101)、秘书学(b050107)、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政治学类(b0302)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适合男性;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记录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直系血亲、近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 2、报名地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fy.jiangmen.gov.cn/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8张。 4、报名方式:报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可将有关报名资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本人亲自交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政治处将有专人负责通知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和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等方面。 2、面试。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若未达到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报院党组确定等额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政治处将组织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可按综合考试成绩高低,视具体情况,考虑递补人选。 (六)调动及任职 体检合格及组织考察后,报党组确定选调人员,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邮 编:529030 联 系 人:郑尚安、罗国琴 电 话:0750-3936307、3936343 传 真:0750-3936209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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