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6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复印件(可后补); ⑤计划生育承诺书; ⑥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 3、报名方式: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gmzjj@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姓名)gmzj201801xx(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应聘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报名资料”;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张先生、周小姐;联系电话:88211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新区有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分为专业技术岗和辅助管理岗。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工作实际,可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专业技术初级薪酬约11万元/年,专业技术中级薪酬约14万元/年,专业技术高级薪酬约17万元/年;无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在辅助管理岗,薪酬约10万元/年;以上薪酬待遇均为税前标准。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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