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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度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免面试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五)具备2018年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良庆区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在职的按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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