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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兼讲解、讲解员岗位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中文类、新闻学类等专业; 3、普通话流利标准,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 4、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请在2018年1 月31日前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向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昌路文化用品市场b幢3楼办公室)报名。经结构化面试后择优录用。 联系人:叶颖楠 联系电话:88107622,13587578148 三、招聘人员管理与待遇,执行温州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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