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派遣制消防文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绍兴市消防监督机构力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支队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消防文职人员37名,不占机构编制数。 一、招聘岗位 派遣制消防文职人员(37人):主要从事基层消防工作辅助、消防窗口受理、消防宣传、日常办公勤务、后勤工作辅助等内、外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条件:应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其学历与大学专科等同)2018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凭三方协议书原件可以参加报考,但将在取得相应学历文凭后签约,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文凭将直接不予录用。 (三)岗位要求、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原则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具体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录用标准。 3.具体岗位要求 普通辅助类岗位(基层消防工作辅助)。具有一定文秘写作功底,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有驾驶证的,或有政府单位辅助执法工作经历的优先。此类工作需协助消防干部开展消防夜巡、到火场一线开展工作等,适合男性。 普通辅助类岗位(消防宣传)。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作能力,熟练摄影、摄像及图片处理、视频剪辑制作等。有驾驶证的,或新闻、传媒等专业毕业,或有新闻宣传报道、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经验的优先。 普通辅助类岗位(办公勤务)。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秘写作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中文、法学专业毕业,有政府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 普通辅助类岗位(后勤辅助)。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政府机关后勤工作经历的优先。 窗口服务类岗位。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有政府单位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历的优先。 七、其他事项 (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录用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 (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三)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资格,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服从单位调剂的可根据需求招聘。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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