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11月10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商务委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择优确定下列4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纪委驻市商务委纪检组或市商务委组织人事处反映。 驻委纪检组联系电话0574-87178030,联系人:马老师;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178165,联系人:邓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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