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市委、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品行; 3.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本市户籍; 5.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前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身高1.65 米以上;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⑶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向阳东路50号) 联系人:聂长胜;联系电话:3624868 4.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3月12日,面试实行与应聘者逐一面对面谈话,以了解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工作期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实习及培训 从3月13日至3月17日,共五天,安排初步面试合格人员上街实习及业务培训。待培训结束后,根据面试、实习和培训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的聘用人员名单。 七、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管理 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者,解除聘用关系。 特此通告 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