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台江县事业单位第三阶段引进高层紧缺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并经台江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人,急需紧缺人才8人。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活动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8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24日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见附件)通知公告栏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随时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本次引才,时间、地点及具体岗位安排如下: (三)其它待遇 1.凡按照以上条件引进的教师,工资待遇按国家工资政策标准执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前,享受与学历对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在聘期内(3年)必须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实际聘任岗位兑现待遇。 3.引进的在职教师如正常调动有困难,且本人愿意以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形式来我县工作的,凭有效证明材料,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档案调转或重新建档手续。 4.引进教师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口安置工作;其他身份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积极协助参加公开招聘或推荐到企业就业。 5.妥善解决引进教师的子女就学、户口落户、社会保险等问题。 b、其它类 引进其它类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十一、联系电话 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0855-5328956 中共台江县纪委:0855-532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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