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心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业务录入工作的。 3、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学历为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优先),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 二、待遇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如果试用期满合格,要求服务一年以上,服从安排。待遇按我院同类人员相应规定确定。 三、招聘方式 对应聘者进行测试,符合条件者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最后择优聘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30日。 (二)地点:龙海市人民法院四楼政治处407。 (三)联系电话:0596-6523428,联系人:小黄。 (四)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来报名。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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